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,根據(jù)《國家標準委關(guān)于做好地方標準管理有關(guān)工作的通知》(國標委地方〔2018〕9號)要求,我局對廣東省地方標準和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進行了自查清理,現(xiàn)決定廢止181項地方標準(見附件1)和終止228項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(見附件2)。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附件1:廢止的181項地方標準目錄.doc
附件2:終止的228項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目錄.doc
廣東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19年6月17日?